土地信託的保密性合法嗎?

田納西州有一項獨一無二的安排,允許根據聯邦法規攜帶和使用 NFA 管制物品。田納西州法典註釋第 17 章第 39 篇提供了該權限。田納西州法律允許使用和擁有這些物品,並且政府立法要求它們通過聯邦政府簽署。註冊程序可能需要兩個月或更長時間,並且在許多情況下需要 200 美元的稅票。註冊可以由人完成,但是更好的方法是創建一個依賴作為註冊建築物的所有者。田納西州的法規同樣允許這樣做。這些依賴僅稱為 NFA 依賴。在我在田納西州實施監管的地方,這些都是建立註冊流程的常見且實用的方法。

NFA 信託不同於特定的註冊和擁有 NFA 產品。根據政府法律,如果特定人以自己的名義註冊 NFA 物品,那麼只有該個人才能擁有該物品。然而,註冊為信託基金將提供更大的靈活性以及為未來的突發事件做準備的可能性。這是因為信託基金本身,也不是特定的人,是住宅或商業財產的所有者,信託基金中指定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該財產。

依賴本質上是一種法律工具,旨在確保個人或公司可以為接收者持有住宅或商業財產。信託法規要求遺產律師 ,因為合法的信託基金有兩個標準但很重要的元素。第一個是委託人或委託人。這是建立信任的個人,通常會在他/她的一生中一直依賴家庭。另一部分是受助人,他在設保人去世後獲得信託基金。一個合法的 NFA 信託必須有一個設保人和一個接收人。兩者不能是同一個人。

許多計數也有受託人。受託人是監督信託基金住宅或商業財產的人,他們需要讓設保人去世或最終喪失行為能力。如果收款人規模較小,則受託人可以擔任財產管理人,直到收款人達到理想年齡和成熟,可以擁有信託基金住宅物業。在 NFA 上,受託人可能像設保人一樣擁有住宅財產,事實上,這是 NFA 上的主要優勢之一。

成立公司是擁有 NFA 產品的另一種方法,但依靠它要好得多。我在田納西州鍛煉的地方,就像在許多州一樣,公司是公開的,應該向州助理備案。另一方面,信託基金是排他性的。公司需要年度成本和稅收,但取決於不需要。取決於,總的來說,比公司更容易,更便宜。

也許 NFA 信託基金的最大優勢在於它允許設保人通過預先選擇接受者和受託人來為未來做準備。(而且由於依賴的多功能性,如果需要,這些人可以改變。)認識到你的 NFA 東西將交給你特別挑選的人,你信任的人是令人放心的。此外,信託基金肯定會簡化並減少註冊過程。例如,作為註冊的一部分,人們必須獲得指紋並拍照,並獲得當地主要警察的批准。但是,如果您正在準備信託,這些都不是必需的。
信託基金收入是一個在澳大利亞監管背景下頗有爭議的原則。如果您作為受益人或受託人與任何類型的信託有關聯,那麼準確了解立法與收入的關係非常重要。最近對澳大利亞高等法院的選擇實際上已經對澳大利亞法律如何處理信託收入的概念失去了新的認識。信託收入的原則在 1936 年收入稅分析法(聯邦)(“該法”)第 III 部分第 6 部分中詳細規定。當前的聯邦稅務專員訴 Bamford & Ors [2010] HCA 10 案已確定在高等法院審理的上訴需要被駁回。

觸發該案件的情景是,在截至 2000 年 6 月 30 日和截至 2002 年 6 月 30 日的年度的相關收入年度中,作為 P&D Bamford Enterprises Pty Ltd 的高管的 Bamford 夫婦安排了 2000 年的納稅義務年度,並且他們的公司將成為 Bamford Count 受託人的 2002 納稅年度。在 Bamford Depend On 法案中,“Count On Fund”被指定為“作為 Bamford Depend on 的受託人決定的企業的 10 美元金額,以及所有其他現金或財產在任何時候轉移給並由公司作為 Count on Fund 的補充,除了任何種類的積累之外,還包括暫時代表那些住宅財產的投資”。依賴行為不包含對“收入”的解釋。儘管如此,作為受託人,公司有權確定對企業的償還是收入還是資金數額。對於 2002 和 2000 納稅年度,公司將總額分配給受益人